李得钊(1905―1936),又名德昭,永嘉县港头村人。1920年春,以优异成绩考入温州艺文中学,在校期间,和金贯真等学友积极参加进步学生组织的“溪山学友会”。1924年毕业后,受聘在母校附属小学任教。是年冬,由谢文锦介绍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(后转为党员)。1925年冬,受指派,赴苏联莫斯科东方主义劳动者大学学习。1927年回国后,在宣传部工作,并担任机关报《红旗日报》编辑。1930年,任秘书,是周恩来的得力助手,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的建立作出了贡献。1933年,调到特科总务部工作,后又到上海局工作。1934年6月26日晚7时左右,在分局机关(上海马立斯新村)被捕,后移送南京-看守所。在狱中,他坚贞不屈,翌年8月被判15年徒刑,随后移送到南京军人监狱。1936年9月,被折磨致死,年仅31岁。全国后,周恩来总理在李得钊烈士家属写给他的信上亲笔批复:“李得钊同志是一位很好的同志,为事业牺牲了自己”。李得钊烈士的遗像、遗作及其事迹陈列在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。
李得钊烈士纪念碑,位于永嘉县港头村,修建于1990年。碑坛为正方形,边长8米,计平方米,每边有六根青石方柱,围以栏杆。正中碑座为凹形小水池,长1.6米、宽1.2米;青石碑体,高3.9米,宽0.8米,正面刻着原国家杨尚昆的手书“李得钊烈士永垂不朽”,背面刻着烈士生平简介,碑顶为云彩浮雕。此碑小中见大,象征着烈士立足五湖四海、头顶蓝天白云、一颗红心为主义事业而奋斗不息的光辉形象。
李得钊烈士纪念碑是永嘉县文物保护单位、永嘉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
信息来源:温州党史研究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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